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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债妻还无怨由 多方调解促和谐
作者:黄陵法院 苏静 冯霞  发布时间:2011-07-16 16:55:40 打印 字号: | |
  7月8日,黄陵法院法官多方努力,成功调解一起特殊的债务纠纷案件。

2009年7月份,李军(化名)因交通事故意外身亡,肇事司机至今未能归案。家中留下无经济来源的妻子张侠(化名)和三个未成年的儿女。今年2011年5月17日,刘义(化名)因李军生前在其摩托车店内购买一辆摩托车,当时支付1500元后,下欠5000元,打有欠条,遂向其妻张侠索要,但张侠说钱是李军所借,与自己无关,一直推拖拒付。情急之下,刘义以买卖合同纠纷为由一纸诉状将张侠诉至法庭。

  综合全案情况,审判人员敏锐地意识到,被告张侠一方面确有感怀丈夫死亡,加之肇事司机逃逸,赔偿不能兑现的因素,另一方面也不排除其有意逃避债务的可能。为尽快调结此案,法官打通被告的电话,希望其能够与原告面对面、平和地了结这起纷争,但被告态度坚决,以无钱还债为由,拒绝到法院处理案件,承办法官决定到被告村组开庭审理该起案件。

  在庭审当天,法官还邀请当地村组负责人到庭参加庭审。庭前对被告从法律责任、情理道义以及无理拒付所产生的后果等方面对被告张侠进行耐心细致的思想疏导,被告张侠声泪俱下向审判人员诉说自己的不幸,丈夫的意外离世,三个孩子又都未成年,虽然自己没有固定的生活来源,但还有耕地和果园,村组负责人为她家申请到了最低生活保证金,同时表示自己不会赖账不还,只是现在确实有实际困难。考虑到被告张侠的家庭状况,村组负责人同时从原告刘义与李军曾是好朋友的角度,希望其多考虑被告家庭现状,通过多方情真意切的说服,原告放弃原来5000元的诉请,改为3000元,同时愿意被告在苹果卖出后履行给付义务。此案得以圆满了结。
责任编辑:闫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