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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中院领导班子交流胡锦涛总书记“七•一”讲话学习心得
作者:办公室 李瑞逢  发布时间:2011-07-14 23:19:24 打印 字号: | |
学习交流现场
  7月14日上午,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冯迎春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再次集体学习了胡锦涛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深入交流了两周来学习讲话精神的心得体会。班子成员站在站在法院科学发展的高度,从讲话精神对具体工作的指导性上来谈体会,同时针对自己分管的工作,提出创新管理的举措,切实把讲话精神转化为做好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切实把讲话精神贯彻到法院工作的每一个环节。

  冯迎春院长指出: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回顾了我们党90年的光辉历程和取得的伟大成就,总结了党和人民创造的宝贵经验,提出了新的历史条件下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目标任务,阐述了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全面推向前进的大政方针,是一篇马克思主义的纲领性文献。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全面分析国内外形势新变化,深入阐释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新要求,高屋建瓴、思想深刻、内涵丰富,理论性、战略性、指导性强,对于做好党和国家各项工作、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指导意义。

  冯院长强调:学习贯彻好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广大领导干部和法官干警对总书记七一讲话中关于“三件大事”、“四个选择”、“两个建设”、“两大理论成果”等重要观点和论断要牢记在心。要坚持领导带头,各党组成员要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实际主动深入各党支部开展研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做好法院工作上来。要坚持工作重心下移,坚持以人为本,坚定群众观点,坚持群众路线,站稳群众立场,经常性地真正深入群众之中,访民意、听民声,知民情,解民忧,暖民心。通过改进下基层形式,从群众中找到改进工作的方法智慧和做好工作的动力。要坚持推进司法民主,深化司法公开,落实司法便民,以群众工作方法解决涉诉信访、执行难等司法难题,着力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坚持加强作风建设,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努力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把爱人民、为群众体现在执法办案的每一个具体环节,让群众切身感受到人民司法的关怀和温暖。要坚持理论指导实践,把学习贯彻讲话精神同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和“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紧密起来,同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切实在解决思想问题、改进工作作风上下功夫,切实在提高法官干警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上下功夫,达到人人受教育、人人有提高的目的,努力形成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以崭新的精神面貌、一流的工作业绩向人民群众展示学习教育的成效,努力提高司法的社会公信力,为实施“十二五”规划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闫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