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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起法院巡回审理进农村
作者:作者:吴起法院 武文明   发布时间:2011-06-27 15:45:53 打印 字号: | |
  6月23日,吴起法院洛源法庭深入吴起县白豹镇李桥村农户家中,巡回开庭审理了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庭审过后,经法官及人民陪审员多方调解,最终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王峰(化名)与同强(化名)系叔侄关系。2009年9月份,同强及家人与王峰及家人因在公路边挖管道发生纠纷,进而发生撕拉,致王峰儿媳妇受伤住院,之后经派出所及村组干部调解,达成赔偿协议。但由此同强与王峰两家产生积怨。2010年农历2月份,王峰一气之下将通往同强院落的道路阻挡,致使同强一家正常出行受到影响。经镇、村组干部多次调解均无效。同强遂一纸诉状将王峰诉至法院,要求王峰排除妨害,拆除阻挡在道路上的障碍物。

  案件受理后,合议庭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多次调解,但均未达成协议。合议庭在通知王峰开庭时间时,当得知王峰老伴卧病在床,且正处于农忙时节,无法前来法庭参加庭审,合议庭决定巡回现场开庭。双方当事人对法官深入农村巡回审判十分欢迎,但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意见不统一,分歧很大。庭审结束后,合议庭再次组织了调解,以双方当事人系叔侄关系入手,以亲情入手,教育同强要懂得尊重其叔父;对王峰也劝导说,其侄子及媳妇毕竟年轻,作为长辈也要懂得原谅小辈的过失等。并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耐心细致的法律讲解,一番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话语使得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王峰当场表示不再阻挡同强的道路。同时同强向法庭撤回了起诉。使得叔侄关系恢复如初,双方当事人十分满意。

  旁听群众也纷纷表示,法院将审判法庭搬进农村,巡回审判到农户家中,增进了法官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同时巡回审判进农村也宣传了法律,使得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素质得以提升,达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一致统一。
责任编辑:闫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