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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响红歌激扬革命情怀 勇夺第一再现良好风貌
延安中院在全市政法系统红歌比赛中荣获一等奖
作者:宣教处 闫涛  发布时间:2011-06-17 23:29:53 打印 字号: | |
颁奖仪式
  6月16日,在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来临之际,延安中院参加了以“红歌颂党恩,永远跟党走”为主题的全市政法系统庆祝建党90周年红歌比赛,并在激烈角逐中荣获一等奖。

  此次红歌比赛是庆祝建党90周年系列活动和“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全市政法队伍精神风貌的一次集中展现。为确保在红歌比赛中展现良好风貌、取得优异成绩,延安中院在审判、执行工作任务十分繁重的情况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抽调包括院领导在内的80名法官干警组建了合唱队。排练中,合唱队员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放弃周末和晚上休息的时间,力求找准每一个节奏,练好每一个细节。临阵前,合唱队员发扬顾全大局的精神,有一位干警虽然脚部受伤,但她不言放弃,坚持参加比赛,直至落下帷幕。比赛中,合唱队一曲《红歌大连唱》和一曲《延安颂》,描绘了中国共产党在延安时期的峥嵘岁月和丰功伟绩,抒发了人民法官永远听党指挥、服务人民、献身法治的豪情壮志。

  据悉,此次比赛共有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国安局、武警支队、消防支队等11支代表队参赛,比赛设一等奖两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三名。延安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曾岚等市上领导观看了比赛。
责任编辑:闫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