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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市法院2011年司法宣传工作要点》的通知
延中法发(2011)64号
  发布时间:2011-06-14 11:37:10 打印 字号: | |
  各县(区)法院、本院各部门:

  现将《全市法院2011年司法宣传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全市法院2011年司法宣传工作要点

             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一一年四月三日

          全市法院2011年司法宣传工作要点

  法院宣传工作对于加强队伍建设,树立良好形象;促进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增进沟通理解,改善司法环境等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宣传工作的若干意见》文件和全国法院宣传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努力营造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和法制环境,根据省市两级政法委和法院的整体工作部署,提出全市法院2011年宣传工作要点。

  一、司法宣传工作的指导思想

  全市法院司法宣传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紧紧围绕院党组确立的“政治建院、质量立院、管理兴院、创新强院、服务人民”工作方针,进一步推进全市法院司法宣传思想。

  二、司法宣传工作的总体思路及重点

  2011年全市法院司法宣传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按照“展示工作亮点、满足知情需求、回应社会关切、赢得理解认同”的要求,以提升司法公信、创建司法品牌为目标,以构建统筹协调、整体推进、联动顺畅、配合有力的新格局为着力点,以人民法院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新举措、新成效、新经验为重点,以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为核心,为人民法院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让社会各界进一步理解和支持法院工作。当前,司法宣传工作的重点是:

  (一)大力宣传全市坚持能动司法,保障和服务延安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的新举措、新作为。围绕法院“维护稳定”工作职能,深入挖掘和总结两级法院在创建平安延安,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深入宣传全市法院在打击经济犯罪、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方面的经验和做法。围绕法院“促进和谐”工作职能,深入宣传全市法院在加强民商事调解和指导人民调解,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方面的新思想、新办法;深入宣传全市法院在解决“执行难”问题和涉诉信访问题方面的有效方法和成功经验。围绕法院“服务发展”工作职能,深入宣传全市法院在促进发展方式转变,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保障延安率先实现城乡统筹发展过程中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

  (二)大力宣传全市法院加强审判管理和执行工作。对两级法院在抓好审判管理、审判效率、审判流程、审判层级和审判绩效管理,确保司法公正、高效、廉洁,着力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中的好做法进行积极宣传,认真抓好案件评查活动的宣传策划,大力宣传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活动。

  (三)大力宣传全市法院坚持群众路线,着力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的新思路、新气象。深入宣传“一线审判模式”,充分展现圣地法官的为民情怀和亲民作风,塑造延安法院工作品牌。深入宣传全市法院实施 “阳光司法”工程,全面落实36条司法公开具体措施,保障社会各界对人民法院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提高领导干部和群众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深入宣传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树立圣地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形象。深入开展“维护宪法法律尊严,树立人民法院裁判权威”宣传活动,选取“反规避执行”、“ 反无理缠访”专项行动中的典型案例进行全面追踪报道,营造全社会尊重和维护法院权威的舆论氛围。

  (四)大力开展系列主题宣传活动。紧密结合“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两项主题活动,按照全市法院的统一部署,扎实开展“弘扬延安精神、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司法为民”实践活动。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26”禁毒宣传日、“12.4法制宣传日、法院开放日等有利时机抓好集中宣传,对全市法院在系列宣传活动中好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效进行广泛报道。

  (五)大力宣传全市法院改革创新的新举措。紧密配合全市法院2011年重点工作,选准主题认真进行宣传策划。继续抓好对审判“五进”和征询旁听庭审公民对案件裁判意见“两项活动”的宣传,对各地法院认证贯彻《关于进一步深化审判“五进”和征询旁听公民对裁判意见和建议工作的意见》中创新工作机制,扩大司法民主,赢得社会各界认同等方面的措施和效果进行及时宣传;大力宣传“人民陪审团”试点工作,及时报道全市法院大胆探索人民陪审员进行机制及与“两项活动”相互协调、整体推进中好的做法和开展“百件司法建议”活动取得的成效;着力宣传“创新措施落实年”、“三项重点工作深化年”活动,宣传好各级法院一手抓创新、一手抓落实,在创新中落实、在落实中创新的好做法,树立全省法院的良好形象;积极宣传“法官干警下基层、访民意、听民声”活动,对广大法官干警走出法院,到村组、社区、企业、学校开展面对面、手拉手、心连心走访活动,了解群众疾苦、帮助解决困难的利民、惠民举措进行集中报道。

  (六)大力宣传党建工作。一要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把全体法官干警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对当前国际国内形势的分析判断上来,统一到中央对“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安排部署上来。二要着力宣传全市法院落实“一个中心两条线”(以党组领导为中心,政工部门指导下级法院党建,机关党组织抓好机关党建)要求,在加强对下级法院党建工作的指导,形成党建工作条块结合、上下联动、整体推进格局中的新思路、新举措。三要积极宣传“创先争优”活动的经验做法,广泛宣传先进经验、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营造比学赶超的创先争优氛围,调动法官干警干事创业、谋划发展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四要着力宣传各级法院在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中取得的新成就,对两级法院遵守“五个严禁”、“六个不准”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总则》等纪律规定的经验做法进行及时宣传。五要通过开展演讲、征文、歌咏比赛等系列活动,积极做好建党90周年庆祝活动。

  四、几点要求

  (一)加强对宣传工作组织领导。两级法院党组要把宣传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宣传工作总体规划、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等问题。政治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其他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开展相关工作。要严格目标责任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奖优罚劣的重要依据。要加大对宣传工作的投入力度,保障宣传工作机构到位、人员到位、设施到位。

  (二)加强宣传工作长效机制建设。中级法院将于近期出台宣传工作制度,就宣传工作组织领导、基本原则、主要内容、队伍建设、风险应对、考核奖惩等方面内容作出明确规定,确保宣传工作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各基层法院也要结合实际,切实加强宣传制度建设,力争实现靠制度管人、管事。

  (三)加强宣传队伍建设。要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合格、作风优良、精干高效的宣传工作队伍,努力增强其工作责任心,调动其工作积极性。要表彰奖励宣传思想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

  (四)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与合作。进一步加强与各新闻媒体的沟通合作,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全市法院司法动态以及涌现的典型事迹,宣传全市法院在党建与思想政治建设、审判执行工作、队伍建设、司法改革等方面的特色与亮点工作,不断增进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知晓度,以及时、准确、全面的信息引导社会舆论。

  (五)加强新闻宣传工作纪律。认真贯彻最高法院、省法院关于对案件报道的有关规定,对新闻宣传实行统一归口管理。严格新闻报道纪律,对新闻纪律,防止新闻炒作。对一些重大敏感案件的宣传报道,要逐级请示报告,尤其对重大典型案件的宣传报道要做到统一组稿,统一发布,严防炒作,杜绝负面影响。

  (六)加强舆情信息引导控制工作。要抓好最高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敏感案件舆论工作的意见》、《人民法院接待媒体记者采访规范用语(实行)》等指导性文件的贯彻落实,充分发挥宣教部门、网络办、信息员和网络阅评员队伍的职能作用,及时、准确、全面地搜集整理、分析研判、调查研究各类舆情信息,对于突发紧急事件要在第一时间报送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宣传工作主管领导,并做好取证等相应工作。
责任编辑:闫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