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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 全力提高审判管理水平
延安中院召开全市法院院长座谈会
作者:延安中院 闫 涛 李瑞逢  发布时间:2011-05-10 18:17:38 打印 字号: | |
  • 座谈会会场
  • 冯迎春院长讲话
  5月9日,延安中院组织召开了全市法院院长座谈会,传达贯彻了全省法院执行工作会议精神,全面通报了2010年度全市法院审判执行绩效评估情况,深入剖析了两级法院每一项考核指标的优势劣势及原因所在,研究部署了加强审判管理工作的方法措施。延安中院全体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调研员、审管办工作人员以及各基层法院院长参加了会议。延安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冯迎春主持会议并讲话。

  冯迎春院长指出,两级法院要坚决贯彻全省法院执行工作会议精神,一要切实提高对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的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政法委和省法院的决策部署上来。二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两级法院要对执行工作专题进行研究,对创建活动精心制定推进方案。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第一责任,对创建活动负总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案件亲自督办。对于完不成任务的法院及复评不达标的法院,院长、主管院长、执行局长要作深刻检查,并承担相应责任。三要切实强化各项工作措施。要用足用好法律规定的执行措施,千方百计查找被执行人,获取其财产信息,最大限度地实现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要积极与公安部门沟通,采用卫星定位系统等先进科技手段,掌握被执行人行踪。四要切实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行动。要加大反规避执行活动的宣传力度,发动舆论攻势,营造舆论氛围。要在今年第三季度要集中开展一次反规避执行打击惩治活动,对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行为,坚决依法采取措施,维护宪法法律尊严,树立人民法院裁判权威。要组建一支执行工作小分队,着力解决复杂疑难的重点案件。五要切实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强化对执行工作的动态管理,防止执行权被滥用。六要切实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完善培训、考核、任用机制,提高执法能力。

  冯迎春院长要求,充分认识加强和创新审判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一要切实查找当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主要差距,认真分析2010年度省法院和中院绩效评估报告,找准审判管理工作的落后之处和薄弱环节。二要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查明产生问题的组织领导、方法措施、绩效考评、工作机制以及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原因。三要研究制定得力有效的方法措施。要狠抓审判管理制度的落实,把制度落实情况作为目标任务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健全完善审判执行岗位法官业绩档案,作为绩效考评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要按照“一案一考评”的原则,选派专职审判管理人员逐庭、逐案进行案件质量评查。要加大纪检监察处置力度,严肃查处一些违法违纪的人和事。要加大法官的培训教育力度,注重培训实效,突出以传、帮、带为核心内容的自主培训机制。要加强对基层法院的业务指导,形成协调一致、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

  冯迎春院长强调,全市法院在扎实开展“法院管理加强年”、“创新措施落实年”活动和“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同时,还要抓好全市法院涉诉信访案件的处置化解工作,对重点信访案件要组织剖析,制定化解预案,组织精锐力量集中化解;抓好司法廉洁工作,对重点案件审判执行全过程进行跟踪监督检查;抓好执行机制研究工作,充分利用现有机制,并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式。
责任编辑:闫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