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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延安法院执结案高出全省平均水平7.2%
作者:龚敏卓 刘勇  发布时间:2011-03-19 14:17:29 打印 字号: | |
  3月17日下午3时,延安市第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冯迎春作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冯迎春在报告中说,针对案件解决执行难的问题,延安法院开展"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创建活动,成立全市法院执行监督指挥中心,对内全面落实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监督审查和信访督办三项制度,切实加强执行期限管理。利用执行联动威慑机构,千方百计调查、控制被执行人财产。全市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2946件,执结2788件,结案率为94.6%,实际执行到位率达81.3%,高于全省法院平均水平7.2个百分点。

  狠抓涉诉信访工作,推行"信访案件首问责任制"、"院(庭)长预约接待制度"和"涉诉信访案件领导包案负责制",深入基层调查案情,稳妥解决信访人诉求。全年共接待来访群众4356人,同比下降58.3%,同时办结了中、省交办的89件涉诉信访案件。

  积极开展司法救助,依法缓、减、免缴诉讼费473案178.1万元,依法救助特困刑事被害人5名、特困申请执行人154名、特困信访人21名,救助总额227.2万元,有效解决了157件"骨头案"。

  名词解释:   

  骨头案:是指由于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被告人确无赔偿能力等客观原因所形成的,久执不结,久访不息的执行、信访积案。
来源:华商网
责任编辑:闫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