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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陵法院:事关民生无小事 院长一线查案情
作者:黄陵法院  发布时间:2011-03-08 13:43:17 打印 字号: | |
  “这个案子关系到群众和在校学生的生活起居,今天把大家召集来到现场,就是要大家亲临现场,充分掌握案情,为上审委会讨论做好准备”。这是3月8日上午,黄陵法院院长张琪在李某诉黄陵县职业中学相邻纠纷一案查看现场时对办案法官和审委会委员说的话。

  李某因黄陵县职业中学新修建的锅楼房运行噪声、污染影响其家庭起居生活和身心健康,以及因为锅炉运行产生震动造成李某住宅出现裂缝和下陷,在与该校协商未果后起诉至法院,请求被告停止污染行为、消除污染源,并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赔偿2万元。张琪院长在了解到该案的基本情况后,高度重视,明确指出,这个案子处理的结果直接影响到群众生活起居和学校近2000学生的取暖和供水问题,该案损害后果与锅炉房运行之间因果关系的界定比较复杂,必须到现场认真仔细的勘察,慎重处理案件。

  3月8日一早,张琪院长随即召集审委会委员一同前往现场进行了实地勘察,并详细征询了原被告双方各自的意见,掌握第一手材料,为案件审理打下基础。

  李某激动地说:“没想到法院院长能够亲临现场,实地查看情况,这种亲民、为民的工作作风让人敬佩呀!”
责任编辑:闫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