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全市两级法院在党委正确领导、人大有效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扎实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积极践行“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涌现出了一批班子坚强有力、队伍素质良好、管理严格规范、工作业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政治信念坚定、本职业务精通、公正廉洁司法、工作实绩优异的先进个人,以实际行动树立了新时期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良好形象,赢得了党委和社会各界的信赖和赞誉,为全市法院和广大法官干警树立了学习的榜样。
为了表彰先进,鼓舞斗志,激发广大法官干警干事创业、精益求精的工作热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和《人民法院奖励暂行规定》,经中院党组研究决定:给富县人民法院立案庭等4个集体各记集体三等功一次;给中级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刘彩虹等16名同志各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再立新功,努力开创跟好业绩,积极争取更大荣誉。同时号召全市法院广大法官干警,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榜样,提高思想认识,转变审判观念,端正工作作风,扎扎实实做好本职工作,为开创全市法院科学发展新局面而努力奋斗,为延安率先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荣立三等功的集体和个人名单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件:荣立三等功的集体和个人名单
一、集体三等功(4个)
延川县人民法院刑 庭
富 县人民法院立案庭
甘泉县人民法院民 庭
宜川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二、个人三等功(16人)
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 刘彩虹
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 李瑞逢
宝塔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白宝庆
宝塔区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 薛 磊
吴起县人民法院五谷城法庭庭长 王建伟
志丹县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 高 勇
安塞县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 高振龙
子长县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 李卫鹏
延川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孙树郁
延长县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 杨 宏
甘泉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陈元元
富 县人民法院羊泉法庭庭长 赵 妮
洛川县人民法院政工科负责人 张雅珍
黄陵县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 寇晓荣
宜川县人民法院执行一庭负责人 强华忠
黄龙县人民法院办公室负责人 张宏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