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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网】延安中级法院选定拍卖公司将由“摇号机”说了算
作者:通讯员 王静 记者 李燕萍  发布时间:2010-11-17 14:01:55 打印 字号: | |
  从事拍卖、评估业务的机构如果想接受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对辖区法院的执行案件进行评估和拍卖,将由“摇号机”说了算。11月5日,延安中院首次通过摇号的方式,为富县法院委托的对外拍卖富县富阳油脂厂房产及土地使用权一案选定了一家拍卖公司。

  该案件的申请人高兴地说,“以前都是用抽签来决定,现在由“摇号机”来当裁判,我们没有任何异议,都很满意。”

  据介绍,延安中院通过摇号的方式选定评估拍卖公司,可以有效消除当事人对此项工作产生的“暗箱操作”和“内部指定”等误解给法院带来的不良影响。摇号前由督办人员提前通知双方当事人及纪检监察人员到场;在督办人员放入号球前,由双方当事人和纪检监察人员等在现场检查确认摇号机是否正常,排除影响摇号公正的外在干扰。摇号结束后,由双方当事人及在场人员对结果当场进行签字确认。同时,由纪检监察人员对摇号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司法鉴定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最大限度地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华商网-延安特快
责任编辑:王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