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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司法良知教育为载体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作者:宝塔区法院 石亚弟  发布时间:2010-10-13 11:14:16 打印 字号: | |
  为更好的落实全市法院廉政工作会议精神,10月11日宝塔区法院召开全院干警警示教育动员大会。党组书记、院长侯文春作了动员讲话,党组成员、政工科长田建斌传达了全市法院廉政工作会议精神,

  侯文春在讲话中指出,警示教育活动就是通过剖析身边的反面典型,运用多种方式,对干警进行教育活动,这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反腐倡廉教育方式,必须从通报的身边违法违纪案件中深入剖析和反思,并要求每位干警必须人人写一篇自查报告。自查要联系自身工作实际,对自身的廉洁自律情况按照要求逐项对照检查,算好政治账、经济账,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侯文春勉励大家,要以司法良知教育活动为载体,坚持用制度管人、管案、管财。按照最高法院“五个严禁”和陕西高院“六个不准”规定,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实行案件全程跟踪监督,围绕案件查问题、围绕问题查责任、围绕责任抓处理,使各项工作逐步纳入了规范化、制度化、监督化管理轨道,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责任编辑:刘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