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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司法公开 打造阳光审判
黄陵法院积极开展“司法公开宣传月”活动
  发布时间:2010-10-09 16:12:35 打印 字号: | |
  最高法院下发《关于开展司法公开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确定今年10月份为全国法院司法公开宣传月后,黄陵法院早安排、早部署,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黄陵县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司法公开宣传月活动的实施方案》,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和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司法公开宣传活动。

  活动主题紧密围绕三项重点工作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通过宣传先进典型、审判执行、司法改革、队伍建设和法院廉政文化建设等方面工作广泛开展司法公开宣传,为赢得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提高司法公信力、展示司法公开透明、阳光司法的形象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为切实达到宣传促公开的目的,该院在实施方案中明确确定了“司法宣传月”活动开展的时间、宣传的主要内容和活动的形式、方法和步骤。切实采取多项措施予以落实:

  印发宣传册、悬挂条幅。印制并向社会群众发放文明司法承诺书、诉讼指南、案件受理流程指南、举证须知、举证指引、申请执行须知等司法便民宣传资料;利用电子显示屏和制作悬挂宣传横幅、条幅,扩大社会知晓面。

  加快法院廉政文化墙建设。院机关和各基层法庭大力开展以推进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文化墙建设,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促进干部队伍廉洁从政。

  积极开展审务公开活动。诉讼费收费办法、收费标准公开上墙,利用公告栏和电子显示屏等公开承诺立案受理、信访处理、案件咨询、材料转交等有关内容的时间、期限和要求等,并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定期举办法庭开放日、庭审直播等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法律工作者和廉政监督员旁听案件庭审活动,并定期召开座谈会,增进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信任。

  深入开展“五进”活动。以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军营五进活动为载体,法官携卷下访,下乡办案,送温暖、送法律、送服务、送平安,听民声、访民意、察民情、排民忧、解民难,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扩大人民陪审员陪审范围。加大各业务庭室人民陪审员参审率的考核力度,鼓励陪审员积极参与诉前调解、案件监督和普法宣传,最大限度地扩大办案效果,全年审结案件人民陪审员参审率不低于50%。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开展“五个一”活动,即组织开展一次上街诉讼咨询、法律宣传活动;组织中小学在校学生上一堂法制课,每个乡镇、街道办不少于一所学校;组织开展一次巡回审判,送法下乡活动,每个乡镇、街道办不少于1天;组织开展一次案件回访活动,案件回访率不少于当月所办案件40%;组织开展一次法院工作大调研大走访活动,采取走访群众、问卷调查、组织座谈、定点接访等形式,真正把“司法为民”的要求落实到审判、执行当中,努力提高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

  加大审判执行工作,突出新亮点。刑事审判在大力加强严打整治的同时,着力抓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工作,建立刑附民案件调解激励机制;民事审判积极创新调解方式,多方联动,努力构建大调解格局;行政审判案件审查采取开放式审查,增强审查透明度,为开展协调工作作铺垫;进一步加大执行公开透明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参与执行工作,健全执行联动机制,加强协调配合,营造有利于法院执行工作的外部环境。

  利用媒体大兴调研宣传。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正面报道黄陵法院司法公开工作中的典型人物和事件,及时报道该院在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中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亮点和社会效果效果。

  建设网上法院。尝试开通“黄陵网上法院”。开通网上咨询、网上立案、网上查询等功能,既方便群众诉讼,又有效接受群众监督。
来源:黄陵法院信息
责任编辑:刘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