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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塔区法院:建立人民调解机制 架起诉讼调解的桥梁
延安市政法委书记深入宝塔区法院开展人民调解机制调研
作者:薛国瑞  发布时间:2010-08-05 19:12:45 打印 字号: | |
  8月2日下午4时30分,延安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曾岚在市政法委副书记呼延江、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常东山、延安市司法局局长栾自立、宝塔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朱国龙等陪同下亲临宝塔区法院,就建立民事案件诉前人民调解机制进行了专题调研。

  曾岚书记一行首先来到宝塔区司法局与宝塔区法院共建的非诉调解委员会调解室,了解了该调解机制运行情况并召开了座谈会。会上,宝塔区法院副院长王巧芳就该院的诉讼调解工作做了汇报,院长侯文春就该院如何开展这项工作及存在的问题做了汇报。呼延江副书记听取汇报后指出:建立民事案件诉前人民调解机制,将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有机结合,不仅能够降低诉讼成本和风险,减少人民法院的受案压力,而且可以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其特有的优势和特殊的功能。他建议一方面可以反聘一些退休的优秀法官做调解工作,以缓解法院人力资源不足的矛盾;另一方面要传承和发扬马锡五审判模式注意调解方式、方法。

  在听取了汇报和发言后,曾岚书记对宝塔区法院诉讼调解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曾岚书记强调:宝塔区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一定要调解优先,宝塔区司法局和宝塔区法院要密切配合,积极探索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新机制,不要非诉调解委员会流于形式,要真正发挥作用,化解矛盾,促进辖区社会和谐稳定。
来源:宝塔区法院网
责任编辑:高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