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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泉法院:院领导办案也有硬指标
年办案20件以上,结案率90%以上,调解率80%以上。
  发布时间:2010-08-03 08:22:25 打印 字号: | |
  为了落实市中院提出的“一线审判模式”,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甘泉法院在完善诉前调解机制、加大巡回审判力度的基础上又推出了院领导带头一线办案制度,明确要求党组成员每人每年须带头办案20件以上,结案率90%以上,调解率80%以上。

  该制度规定,院党组成员与其他法官一样,统一由立案庭分配案件。实践中,凡遇重大疑难案件或涉诉信访案件,立案后均被分配给院党组成员承办。在办案方式上,制度要求院党组成员要亲临案件发生地,调查案情,走访群众,就地开庭,就地调处纠纷。李平(化名)与甄五(化名)承揽合同纠纷案就是党组成员承办的案件之一。李平将价值9000元的谷子委托甄五的作坊加工,快加工完时被盗,双方协商赔偿事宜未果,李平遂将甄五诉至法院。开庭时,甄五拒不到庭。此案笨可依法缺席审判,但为了彻底化解双方矛盾,做到“案结事了”,主审该案的副院长带领合议庭成员走进了被告甄五的家。甄五先以未签订书面合同为由拒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当他得知主审法官是一名副院长时,被这种上门办案的工作作风和为民精神所打动,态度有所好转,情绪稳定下来,合议庭严肃批评了被告的抵赖行为,加上细致入微的思想工作,最终以甄五赔偿李平8000元损失调解结案并全部兑现,及时化解了两家即将激化的民间矛盾。

  该制度的实施,既有效地缓解了“官多兵少”、“案多人少”的现实问题,又为一线法官佐了表率,促成了全院上下人人重视调解、人人善于调解的良好局面。据悉,今年3月以来,甘泉法院党组成员累计办案26件,占全院民事案件的31.2%,其中判决1件,其余全部调解结案,调解率达96%。与此同时,该院民事案件调解率总体上也得到了大幅度提升,达到了90%以上。
来源:甘泉法院信息
责任编辑:王玉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