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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十佳法官” 抓好五个结合
延安中院大力推进争先创优活动
作者:王玉刚 刘慧  发布时间:2010-07-06 16:59:01 打印 字号: | |
  7月5日上午8时30分,延安中院五楼会议室座无虚席,掌声雷动,来自全省法院不同工作岗位的三名“十佳法官”代表正在这里作事迹报告。延安中院政治部主任惠春霞在报告会结束时强调,全市法院要抓好五个结合,大力推进争先创优活动,迅速掀起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热潮。

  坚持将学习“十佳法官”先进事迹与理想信念教育紧密结合。学习“十佳法官”爱岗敬业、勤奋工作、淡泊名利、无私奉献的高尚品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真正做到“党在心中,人民在心中,法律在心中,正义在心中”,勤奋工作,甘于奉献,以实际行动履行好宪法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

  坚持将学习“十佳法官”先进事迹与“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紧密结合。学习“十佳法官”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职业操守,不断增强同人民群众的真挚感情,不断提高司法能力,严格司法,秉公办案,满腔热情地为人民服务,实实在在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坚持将学习“十佳法官”先进事迹与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紧密结合。学习“十佳法官”铭记职责、情系发展的大局意识,坚定审判工作指导思想,将促进和谐的理念和调解为先的方法,贯穿于审判、执行的各个环节,不断提高做群众工作的本领,努力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切实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建设“富裕、生态、和谐新延安”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坚持将学习“十佳法官”先进事迹与加强法院党的建设紧密结合。学习“十佳法官”以公为上,以廉为本,清正廉洁,公正司法的职业本色,筑牢拒腐防线,公正廉洁司法,在金钱与人情考验面前始终保持清醒头脑,以扎实的作风、公正的审判,切实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社会形象。

  坚持将学习“十佳法官”先进事迹与争先创优活动紧密结合。要求全市广大法官干警密切联系各自工作实际,把学习先进典型的思想收获和政治热情,转化为做好本职工作的强大动力,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以与时俱进、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努力创造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工作业绩。
责任编辑:王玉刚 刘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