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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县法院多举措做好新一轮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
作者:富县法院 成明军  发布时间:2010-03-31 11:16:02 打印 字号: | |
  为不断加强和完善人民陪审员队伍建设,富县法院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采取四项措施,确保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顺利进行。

  加强宣传,提高认知度。通过向工会、妇联、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等一线阵地张贴公告,广泛宣传《关于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人民陪审员工作若干问题的答复》,从人民陪审员的选任条件、选任程序、职责和责任等方面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提高人民群众对人民陪审员工作的认知程度,争取社会各界的充分支持和广泛参与。

  拓宽渠道,优化队伍结构。此次选任,富县法院结合工作实际拟选任人民陪审员12名,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将更为注重其来源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吸收具有一定专业技能的人员,重点面向农村基层工作者、社区服务人员、人民调解员进行选任,整个过程在学历层次、年龄结构上不断优化。

  加强领导,严把质量关。为保证选任工作的顺利开展,富县法院召开专题党组会,邀请县人大的相关人员参加,对自愿报名和推荐的人员名单进行讨论研究逐个考察,并将考察的情况报送县政府司法行政机关征求意见,同时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核后由院长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确保新一轮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有序开展。

  组织培训,提升队伍素质。为使新任人民陪审员尽快熟悉和胜任工作,充分发挥作用,富县法院将对新任人员进行集中培训,重点学习各种法律知识和庭审相关知识,以此提升人民陪审员的法律素养和案件处理能力。
来源:富县法院信息
责任编辑:王玉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