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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岚在中院调研时强调 法院工作要做到“三围绕,三促进”
  发布时间:2010-02-24 15:25:11 打印 字号: | |
  •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曾岚同志到中院与中院领导同志座谈
  •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曾岚同志在座谈会上作重要讲话
  2月23日上午,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曾岚和市委副秘书长李竹林、市政法委副书记张宏一行,专程来中院机关视察工作,与中院班子成员和中层负责人进行了座谈,看望慰问了中院全体法官干警。

  冯迎春院长向曾岚书记一行简要汇报了中院去年的主要工作和今年的工作打算。他指出:2009年中院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要求,牢牢把握“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大力整顿队伍作风,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共受理各类审判、执行案件4051件,同比上升了28.6%,审(执)结3958件,结案率为97.8%,同比上升了4.7个百分点,全部案件均在法定审限内办结。2010年,中院要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大力推进司法民主,发挥人民法院在构建和谐社会和完善社会管理中的职能作用;继续整顿法官作风,加大对案件质量的管理和法官司法行为的监督;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物质装备建设。

  曾岚书记对中院和全市法院去年取得的成绩和今年的工作打算,表示了充分的肯定,给予了积极的评价。他要求全市法院在今年的工作中,要做到“三围绕、三促进”。

  一是围绕中心,促进发展。围绕全市中心工作,注重贴近市委政府中心工作,及时把握市委政府的工作重点,搞好审判服务,努力为依法行政献计献策,为政府分忧解难,保证法院工作与市委政府中心工作“合拍”,为大局服务,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二是要围绕重点,促进和谐。围绕三项重点工作,促进全市社会和谐稳定。三项重点工作是结合近年政法机关正反两方面经验基础上提出的,是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必须善于分析问题研判形势,必须善于转变观念创新思路,必须善于抓住根本健全机制,必须善于强化管理改进软件。既要深刻分析国内外新形势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形势,也要分析政法工作总体问题和每项重点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要跳出政法工作圈子,善于从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转变观念创新思路,统筹谋划和推进各项政法工作,不断提升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围绕审判,促进形象。审判工作是法院的中心,要切实加强审判工作,以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妥善处理民事、刑事、行政等案件,继续推行立案信访部门午间值班、诉讼指导、判前释明、判后答疑及巡回审判等制度,为群众提供详细周到的法律服务,积极引导其正确表达诉求。开展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审判、征询旁听庭审公民裁判意见和“公众开放日”活动,主动接受监督,促进司法公正,努力提高法院队伍的社会公信力。

  同时曾岚书记还提出两项意见,首先是作为“马锡五审判方式”的发祥地,中院在执行、信访方面达到了全省一流,树立“三个至上”、“四个在心中”,按照这个目标向前推进,就可以在两年内争取全省第一,全国一流;第二是抓好硬件管理,尽早启动办公大楼建设。由于人多办公场所少,现在已积极地争取了新的办公大楼建设用地,所以要坚持定期向市委和人大汇报工作,主动争取市委和人大领导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并且成立一个强有力的基建组织,请高水平大规格的机构来设计,做好前期工作,确保明年顺利开工。 

  冯迎春院长表示,曾岚书记一行在新春伊始专程视察中院工作,看望慰问法官干警,是对我们的最大鼓舞和最好鼓励,中院党组和全体法官干警将牢记曾岚书记要求,继续公正司法、廉洁办案,在工作中上个新台阶,力争全省第一,争创全国一流法院。
责任编辑:刘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