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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迎春院长向市第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作法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0-01-18 14:44:32 打印 字号: | |
  • 冯迎春院长作法院工作报告
  • 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会场
  • 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认真审阅法院工作报告
  1月17日,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召开全体会议,冯迎春院长代表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作了工作报告。工作报告全文如下:

                             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0年1月17日在延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冯迎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09年的主要工作

  2009年,全市法院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的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要求,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强化审判、执行工作,整顿法官队伍作风,创新审判工作机制,为建设“富裕、生态、和谐新延安”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全力发挥审判职能,切实推进平安建设

  面对案件数量逐年加大的压力,两级法院克服案多人少的矛盾,保证办案质量和效率,以扎实高效的工作推进“平安延安”建设。1至12月,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4743件,审、执结14187件,结案率为96.2%,同比上升了4.5%。中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051件,同比上升了28.6%,其中仅民事案件就同比增长了48.3%,达到1069件,首次超过千件,为历年最高;审、执结3958件,结案率为97.7%。

  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全市法院共审结刑事案件3919件(含减刑假释案件),判处罪犯1691人。审结了李军祥等23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和赵强等16人系列抢劫、伤害和强奸团伙犯罪等重、特大刑事案件。两案被告人上诉后,省法院全案维持,有效打击遏制了黑恶势力等有组织犯罪的上升势头,树立了社会正气和法律威严。严厉打击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严重暴力犯罪和“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共审结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案件194件,抢劫和抢夺案件140件,盗窃案件429件,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犯罪分子1067人。严惩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审结了宝塔区李渠公路收费站职工李进军贪污逾千万元等一批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在李进军案宣判时,召开了全市行政执法单位相关负责人和财会人员参加的警示教育大会和新闻发布会,达到了“审判一个、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具有从轻、减轻情节,符合缓刑规定的313名被告人包括未成年人,依法适用缓刑,给予从宽处理;对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的2430名罪犯,予以减刑或假释,促使其改恶从善,早日回归社会。

  发挥民事审判职能,维护合法权益,保障经济发展。全市法院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7886件,结案率97.4%。切实关注民生问题和弱势群体权益保护,注重提高审判效率,妥善审结了2387件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和1011件涉及交通、医疗、劳动等损害赔偿和争议纠纷案件。坚持依法审判与尊重合同自由、规范交易相结合的原则,公正审结了2465件合同纠纷案件。成立了全市企业破产案件指导协调小组,对市化工厂、市轻纺供销处和延安食品饮料厂等三家申请破产的企业,通过认真审查,予以宣告破产,使经营困难的企业平稳有序退出市场,增强了民事审判服务政府经济决策和企业健康发展的主动性和有效性。

  发挥行政审判职能,积极化解行政争议。共审结行政诉讼案件和非诉行政审查案件133件,审结国家赔偿案件4件。其中,维持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83件,撤销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2件,既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依法维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二)着力化解社会矛盾,切实促进社会和谐

  一年来,我们通过加强业务监督、发布工作指导意见,积极倡导全市法院能动司法,主动调解,定纷止争,力求案结事了,促进社会和谐。

  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方针,继续加强民事案件调解工作。中级法院制定了民事审判“十二条规定”,要求不论案件大小,除缺席审理外,都必须将调解作为裁判前的必经程序。加大对调解案件兑现率的考评,防止“强迫调解、恶意调解、压案调解”等违法问题的发生。各基层法院不断加强与人民调解的业务对接,认真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全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初始阶段,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2009年,全市13个基层法院共调解民商事案件5261件,调解率66.8%,同比上升了6.2%。

  坚持行政案件的协调解决。通过法官居中引导,增进相对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和理解,力争案件协调解决,实现双方和谐共赢。去年共有32件行政案件协调和解,占行政案件结案率的26.5%;2件国家赔偿案件在立案前协调化解。

  坚持为大局服务,主动司法。对事关社会稳定的案件,积极主动地提供司法审判服务,避免当事人因认识不清,不寻求诉讼救济,一味坚持上访,给党委、政府造成工作压力。如我市西过境公路建设工程引发的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修路工人因工资无法得到兑现,多次在市委、市政府聚集上访。中级法院在承办该信访案后,积极疏导上访工人通过诉讼解决问题。立案庭在认真审查诉讼材料的同时,从稳定工人情绪、支持政府工作的大局出发,派法官远赴湖南永州进行诉前财产保全。先后历时11天,查询被告在各大银行设立的账户17个,成功冻结款项1千余万元,彻底打消了上访工人的顾虑,稳定了局面,为案件的妥善解决创造了条件。中级法院立案信访部门切实加强与市信访局的工作对接,认真做好重信重访排查化解工作,办结了中、省交办的27件涉诉信访案件,处理群众来信116件、接待来访3500余人,有力地化解了矛盾纠纷。

  (三)强力清理执行积案,切实维护裁判权威

  全市法院立足于破解执行难题、维护裁判权威和增强司法公信力的高度,根据中央政法委和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开展了我市历年来规模最大、成效最为显著的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一是坚持“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协参与、各界配合、法院主办”的执行工作新机制,集中力量解决执行积案。市、县政法委书记担任清理执行积案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市级相关领导每人联系一个县区,亲自包抓具体案件。市上领导先后深入基层督查指导46次,参与协调解决案件31件。两级人大、政府、政协和其他相关部门主动配合、通力协作,积极帮助法院协调解决重大复杂案件。如黄陵县政府出资105万元,一次性解决了74件涉政府、涉村组积案。二是灵活运用多种执行举措,加大执行力度。通过媒体曝光或依法强制执行,加大对恶意逃避法律责任的被执行人的执行力度。对有单位的被执行人,尝试由其单位领导包案敦促自动履行。根据案情和企业状况,采取“放水养鱼”的办法,在政府出资帮助恢复经营的前提下,促使经营困难的被执行企业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减轻包袱,稳定职工,再谋发展。如历经数年之久的青平川采油厂申请执行延安变压器厂一案,在市委政法委和中级法院的协调下,市政府倾力帮助变压器厂恢复了生产,当事人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使一起存在不稳定因素的重大案件得以有效化解。三是创新和完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注重执行效果。全市广大执行法官干警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工作精神,持续开展执行会战,不断创新执行工作措施,建立了悬赏执行、特困执行群体救助基金、执行联络员和执行联动威慑等21项执行长效工作机制。尤其是通过执行联络员制度,有效化解了62件多年积案。高度重视执行效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同参与宝塔区条则沟煤矿等重大案件的执行。依法适用强制措施,先后查询、冻结被执行人账户341案次,强制划拨存款312万元,曝光被执行人81人次,限制被执行人投资、出境3人次,都未发生违法违纪问题。在全市的共同努力下,截至去年5月底,两级法院382件有财产执行积案和532件重点执行积案提前全部清理完毕;截至去年9月底,1541件无财产积案也全部清理完毕;截至去年12月底,新收的1904件执行案件已执结1685件。全市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受到了省委政法委的表彰奖励。

  (四)大力整顿法官作风,切实增进司法公信

  中级法院坚持“抓作风树形象、抓作风促质量”的指导思想,大力整顿队伍作风,全力解决突出问题,切实提高社会公信力。

  大力整顿思想作风。我们以开展“加强作风建设推进审判质量管理年”为主线,坚持一手抓审判,一手抓作风的工作思路,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狠抓法官“三个至上”指导思想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宗旨教育,坚决纠正部分法官政治意识退化、大局意识弱化、为民意识淡化的不良倾向,着力解决“权从何来、为谁司法”的思想问题。

  大力整顿工作作风。为了规范自身司法行为,在完善已有规章制度的同时,我们又推行院领导带班值周督查工作制度、上下班指纹签到制度、挂牌着装上岗制度和每周一总结点评上周工作并集中学习等制度,从而使队伍管理更注重实绩、机关秩序更严肃规范、工作督查更动态有效、法官面貌焕然一新。同时,重点加强基层法院“立案大厅”、“信访大厅”和“执行大厅”建设,改善人民法庭办公装备和审判场所,全力解决工作拖沓、作风散漫、执法不公等问题,真正提高效率、转变形象、树立新风、擦亮窗口。进入第四季度以来,中级法院和部分案件压力较大的法院,放弃双休日,加班加点办理案件,出色地完成了繁重的审判工作任务。

  大力整顿审判和纪律作风。去年以来,中级法院继续加大案件质量评查、问题案件剖析和廉政执法督查等工作力度。对全市法院2008年和2009年审、执结的案件进行了评查,召开了第二次全市法院案件质量评析会议。对2008年审、执结案件中存在明显问题的8件案件,进行了大会通报,并监督在规定的时限内全部纠正。经过连续两年的严格考评,全市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的整体质量得到了有效提高。严格执行“五个严禁”和“六个不准”,强化法官廉政管理。中级法院面向社会公开聘用了16名廉政监督员,在院业务部门设立执法监督员,公开法官违纪违法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实现多措施预防、多方位监督和多渠道投诉,加强了对违纪违法问题的源头治理,共查处违纪违法案件37件,规范了法官司法行为。针对人民群众对全市法官队伍形象满意度不高的现状,院党组深入调查研究,听取群众对法院工作特别是案件裁判的意见和建议,采取有力措施狠抓整改。

  在深入整顿队伍作风的同时,中级法院始终不忘加强法官业务培训和考核,努力从根本上提高法官公正执法办案的能力。先后组织140人次的法官参加了各级各类培训,组织90多名人民陪审员参加了两次全省业务培训;组织全市454名法官和178名书记员进行了一次全面系统的业务考试,邀请市人大、政法委领导和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巡考,对解决部分法官不重视学习、办案只靠感觉经验、日常工作安于现状的问题,起到了积极作用。

  (五)努力创新工作机制,切实方便群众诉讼

  全市法院根据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期待和新要求,创新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司法为民工作。

  尊重群众诉求,创新民意表达机制。中级法院实行院、庭长预约接待当事人制度。根据上访案情和数量,院领导和有关庭室负责人、案件承办人在信访大厅集中接待上访群众,听取群众诉求,承诺办理期限,避免矛盾激化上升。在中级法院立案大厅公示人民陪审员信息,率先在全省法院实行当事人自主选择人民陪审员制度;邀请人民陪审员列席有关民事案件的合议,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聪明才智,增强案件裁判的透明度,监督法官自由裁量权的依法行使,促进裁判结果的社会认同。2009年,全市法院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审理案件536件,列席中级法院民事案件合议70余件次。

  体现司法透明,创新审务公开机制。全市法院坚持推行诉讼风险提示、诉讼权利告知等审务公开举措。中级法院在多数民事法官承办案件过百件的压力下,克服困难,勇于作为,去年6月份以后受理的595件民事二审案件,全部实现了开庭审理和公开听证,兑现了对人大代表的庄严承诺。实行判前释明、判后答疑制度,让当事人赢者放心、输者信服。对相邻关系、土地纠纷等矛盾容易激化的案件,中级法院承办法官全部做到现场查看、现场调解;审委会全体委员5次深入基层,召开群众座谈会、就地合议、就地协调,解决了一些事关基层稳定和群众权益的复杂纠纷案件,得到了广大群众的高度评价。对于必须发回重审的二审民事案件,坚持与原审法官沟通座谈,防止了案件多次反复上下,给当事人造成诉累。经核实,去年共有9件该类案件的承办法官没有严格执行这一规定,我们已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和相应处理,并保证在今后的工作中,凡是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作出的公开承诺,都要在年终逐一核查,真正做到言出必行、不打折扣、诚信立院。

  贯彻能动司法,创新司法服务机制。全市法院坚持能动司法,增强服务意识,主动走出法庭,深入社会基层,在社区乡镇、厂矿企业和农村学校开庭审判案件,征询旁听庭审群众裁判意见,扩大法制宣传范围,增进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与支持。中级法院刑二庭针对在校学生违法犯罪不断上升的情况,组织全市170多名学生,旁听了赵强等16人团伙犯罪案的宣判。美国马萨诸塞州法官访问团也对这种体现司法审判人民性和民主性的做法给予了高度评价。2009年,全市法院通过审判法庭“五进”审理案件1539件,现场调解1215件。

  在做好上述工作的同时,中级法院自觉接受党委、人大、政协、检察院的监督。配合市委政法委召开了全市刑事工作会议,通报了刑事审判中存在的问题,促进了刑事办案质量的提高。办理了市检察院抗诉案件7件,其中维持2件,改判2件,其他方式处理3件。推行院领导和审判人员“一对一”联系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制度,先后邀请80多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旁听了部分案件的庭审、参与了部分重大案件的执行。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关于完善审判监督机制促进公正司法”的工作落实情况,认真办理了市人大等领导机关批转的58件督办案件和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案1件。

  过去的一年,是全市法院面对挑战与压力、开拓奋进的一年,是加强自身建设、收获希望的一年。两级法院在案件数量持续上升、群众诉求明显增多、司法难度日益加大的形势下,积极进取,勇于创新,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共有57个集体和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中级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得到了省、市政法委的表彰奖励,清理执行积案工作被省法院评为先进。在全省政法机关整体形象人民满意度测评中,中级法院从前几年的较后排名跃升为全省第六、全市第一。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的坚强正确领导、市人大的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的大力支持,离不开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关心与爱护。在此,我代表全市法官干警向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法院工作的各级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去年的工作,我们深知还有许多问题亟需解决:一是对当前矛盾纠纷的复杂性和维稳形势的紧迫性预判不够、研究不透,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问题案件和瑕疵案件时有发生,部分法官的责任意识、自律意识、为民意识不强,审判工作和队伍作风距离党委和人大的要求、政府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不小的差距;三是审判、执行任务持续增加,案多人少的矛盾越发突出,法官队伍的数量和质量都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提高;四是涉诉信访和执行难虽然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但仍然是困扰法院工作、影响社会稳定的两大难题;五是全市法院的信息化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审务公开还需要进一步创新和推进;六是部分法官司法不公、执法不严、办案不廉洁现象还时有发生。这些问题影响着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需求和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制约着全市法院的科学发展和司法审判的效率效果,需要我们继续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措施上不断加强、在工作上付出艰辛的努力,切实认真加以解决。

  二、全市法院今年工作的整体思路

  2010年是全市法院巩固成果、争取更大工作成效的重要一年。两级法院要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着力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服务大局,促进和谐

  突出“维稳定、促和谐”的工作目标,加强审判工作的针对性。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大打黑除恶工作力度,严惩严重暴力犯罪、重大经济和职务犯罪;对具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以及真诚悔过、积极弥补受害人损失、社会危害性不大的被告人,坚持从宽处罚,减少社会对抗;按照教育、感化和挽救的方针,认真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重视解决事关民生问题的民事矛盾纠纷,稳妥解决房产纠纷、土地权属流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争议等牵扯面广的民事诉讼,平稳解决我市经济结构调整中产生的新类型民事案件,最大限度地实现裁判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认真审理行政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依法规范行政权的合理合法使用,推动社会管理的完善。突出调解工作的重要地位,稳妥化解诉讼纠纷。坚持调解优先不动摇,牢固树立调解也是执法的理念,拓展调解空间,不仅要加强庭前、庭后调解,更要加强立案和申诉调解;延伸调解机制,实现司法调解与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的有效对接,力争在诉前化解部分矛盾纠纷,缓解审判压力;扩大调解范围,加强刑事自诉案件、轻微刑事案件和执行案件的和解以及行政案件的协调化解。要通过加强调解工作,构建全方位的诉讼纠纷化解机制。突出解决信访和执行工作难题。充分发挥党委对审判工作领导的政治优势,推进处置涉诉信访和解决执行难工作长效机制的巩固和完善。实行涉诉信访案件责任倒查和依法纠错制度,坚持院领导预约接访、包案负责和带案下访制度,妥善解决涉诉信访难题。建好、用好执行联动威慑机制、执行联络员制度和执行快速反应措施,加强审判与执行的双轨制建设,做到立案考虑执行、裁判有利执行,从源头上防止执行工作障碍的形成,努力使执行工作步入良性循环,促进社会和谐。

  (二)进一步推进司法民主,服务人民,树立形象

  全市法院要继续加强司法民主建设,不断创新司法为民机制,努力实现诉讼程序便民化、裁判机制民主化、工作信息公开化。以保证当事人的知情权为重点,推进诉讼程序便民化。建立诉讼引导制度,在立案大厅设置导诉台,实行首问负责制,为群众提供详细周到的诉讼咨询和法律服务,在工作细节上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继续实行案件繁简分流和小额诉讼速裁制度,加快简单案件的办理进程,将更多精力投入到大、要案和复杂案件的审理中,实现“需要公正的案件更加公正、需要效率的案件更有效率”。加强巡回审判点建设。各基层法院要在人口相对集中的乡镇、农村设立巡回法庭,定期巡回立案、开庭,切实方便群众诉讼;继续开展审判法庭“五进”活动,以全心全意为人民司法的实际行动,让基层群众充分享受到司法建设的成果。以增强裁判的认同感为重点,推进裁判机制民主化。认真开展征询旁听庭审群众裁判意见活动,群众发表的意见要记录在卷,作为裁判参考。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监督审判、联系群众的作用,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审判的比例,推广人民陪审员列席中级法院民事案件合议的经验做法,邀请更多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与案件的审判和执行,有效发挥监督作用,让裁判结果更加体现民意,让法官权力沐浴阳光、公正行使。以促进司法公正为重点,推进审判信息公开化。继续推行审判制度公开、诉讼权益告知等做法,重点落实裁判文书、立案信息网上发布工作。将符合条件的裁判文书上网发布,不怕亮短露丑,勇于接受公众监督,理性对待舆论评价,虚心接受群众挑错,真心实意改进不足;在立案大厅设置立案信息查询设备,方便当事人查询和监督,防止超审限问题的产生;利用中级法院门户网站,发布工作信息,征询群众意见,将公众舆情作为我们改进和提高工作、问计于民的选择和依据。

  (三)进一步加强作风整顿,严肃纪律,确保公正

  要继续加强作风整顿和思想教育,真正使每一位法官将法律作为唯一信仰、将公正作为唯一追求、将为民作为唯一宗旨、将服务大局和经济社会发展作为最高标准。继续整顿法官思想作风。大力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继续扎实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刻学习领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用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指导审判工作。切实加强法院党建工作,以党建促队建,充分发挥党员法官在法院工作中的模范作用、带头作用和引领作用。继续加强审判作风建设,重点推进审判管理机制和方式的创新。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积极争取解决编制和人员,重新定位质评办工作职能,成立专门的审判管理机构,实现对案件和法官科学、动态的管理。充分发挥绩效考评体系对审判、执行工作的动态监督和对法官不规范司法行为的提前警示作用,弥补案件评查的事后性和被动性等不足,将绩效考评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和选拔干部的主要参考依据,确立积极正确的用人导向。继续整顿法官纪律作风。充分发挥上级业务监督、外部舆论监督和内部审判监督的作用,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廉政工作巡视,确保举报渠道畅通,全力支持本院纪检监察部门开展违法审判查处工作,推动两级法院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

  (四)进一步加快基层建设,服务审判,提高效率

  将提高基层法官业务素质作为工作根本。通过审判指导、案例研讨、业务交流和学习培训,为增强基层法官司法能力创造条件。将优化基层法官结构作为治本之策。积极为基层法院引进高素质、专业化人才,不断完善法官逐级遴选和上下级法官双向挂职锻炼,为基层优秀法官的提拔晋级创造条件,激发工作积极性。鉴于目前基层法院法官严重不足的现状,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落实法官延迟离岗、返聘工作等政策,延长业务精通、经验丰富的老法官的工作周期,充分发挥对年轻法官传、帮、带的作用,适度缓解案多人少的压力。将改善基层法院装备及加强信息化建设作为工作保障。中级法院要主动帮助基层法院争取装备经费,继续做好“两庭”建设工作,重点改善基层人民法庭审判设施。要着力加快两级法院局域网和广域网建设,将信息化运用到法院管理中,提高工作效率。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面对机遇与挑战,我们要坚定不移地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团结拼搏,开拓创新,为我市经济社会的繁荣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和谐生活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责任编辑:王玉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