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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迎春院长公开致信全市法官干警
勉励法官干警加强学习、转变作风,全面提高司法水平
作者:王玉刚  发布时间:2009-12-31 11:48:20 打印 字号: | |
  12月30日上午,延安中院院长冯迎春亲笔致信全市法院法官干警,在表示新年祝福的同时,勉励他们加强学习,改进作风,全面提高司法水平。

  冯迎春在信中说,国以人兴,政以才治,谁拥有了人才,谁就会引领发展。这些年来,全市法院把提高法官队伍素质放在了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通过举办培训班、研讨会、业务技能竞赛和案件评查等多种教育培训形式,使广大法官干警的业务能力取得了明显进步。但是法官干警的综合能力仍不容乐观,还没有普遍树立起终身学习的理念,存在“随用随学”现象。他强调,“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法律是一门博大精深而又兼具很强实践性的社会科学,作为法院院长,一定清醒地看到建设一支高素质法院队伍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以法官干警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为抓手,按照“德才兼备”的要求,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司法理念教育,引导法官干警熟练掌握并深刻领会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不断增强其政治鉴别力和敏锐性;积极想办法、出举措,为法官干警自学创造条件,并通过法律培训、社会调查、业务研讨、岗位竞赛等方式,为他们提供多层次、全方位、高质量的业务培训,更新法官知识结构,启发法官职业思维,不断增强法官干警法学理论水平和司法实践能力。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头学习、带头实践,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激励和带动法官干警自觉学习,并通过言传身教的方式,使自身把握的政策理论、法律精神、法律文化、法律传统和职业理念自然的延伸到每一位法官干警。作为法官干警,一定要把学习作为政治责任和第一需要,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在学习中实践,在实践中学习,切实做到学用结合、学以致用;要把学习理论与学习业务、学习各种新知识结合起来,把学习与调研、思考、创新结合起来,深刻领会政策理论,准确把握法律规定,及时了解立法动态,熟练驾驭审判工作,确保理论常新、思想常新、知识常新和业务常新,争做一名专家型、复合型的法律人才。

  他在信中指出,实践是锻造人才的平台,同样也是检验人才的平台。作为一名法官干警,个人素质的高低,最终都要通过审判实践用办案质量和效率来评价。因此,我们必须切实转变思想观念,牢固树立质量意识、效率意识和责任意识,在审判实践中准确把握党的司法政策,充分运用法律知识和聪明才智,及时有效地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把自己的全部才华体现在打击犯罪、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保障发展、促进和谐的实际能力上,用公正高效的工作业绩来证明自己的素质和才干。同时,还必须清醒地看到,处在大变革、大发展、大调整的历史时期,人民法院所承担的审判任务越来越重,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也会越来越多的现实情况,切实增强忧患意识,自觉地将工作与调研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应对和解决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的能力。否则,即便有才,也是庸才,或者是个无用之才。

  冯迎春同时强调,作风决定形象,形象决定民心。人民法院作为化解矛盾的最后一道屏障,始终处在社会矛盾的风口浪尖之上,法官干警的作风问题越来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只有不断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才能真正赢得形象、赢得公信、赢得尊重。我们延安曾经孕育产生了光照千秋的延安精神和以“马锡五审判方式”为主的人民司法优良传统,我们要以此为荣,更要以此为范,在审判实践中,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强化宗旨意识,从群众关心的小事做起,注重工作细节,遵守司法礼仪,改善工作态度,把亲民、爱民、为民的思想贯穿于审判执行全过程,以实际行动树立法官良好形象。要切实克服浮躁情绪,抛弃私心杂念,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锐意进取的工作劲头,把心思用在干事创业上。要切实强化自律意识,耐得住寂寞、经得住诱惑,守得住清贫,始终保持良好的道德操守。特别是身处领导岗位上的法官干警,更要明白“人不率则不从,身不先则不信”的道理,自觉地做勤政的表率,团结的表率,廉洁自律的表率,求真务实、勇于创新的表率,带动广大法官干警不断开创人民司法工作的新局面。

  冯迎春院长号召全市法院法官干警,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紧紧围绕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证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团结一致,奋发图强,再接再厉,再创辉煌,努力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全面发展进步,为打造圣地法院新品牌而不懈奋斗!
责任编辑:王玉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