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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日报】富县法院全面完成积案清理
  发布时间:2009-12-24 11:50:45 打印 字号: | |
  富县法院积极争取县委、政府支持,多部门联动配合,执结了一大批积案。截至3月20日,该院42件涉及财产积案、41件重点积案和2008年受理的执行案件已经全部执行完毕,执行标的达414.06万元,提前完成了清理执行积案工作任务。

  对26件涉府、涉村、涉企案件,由县委、人大、政府和政协主要领导包抓,一举解决了这类积案。某路桥公司由于经营亏损,欠农行1100余万元贷款无力偿还,县长蔺治斌亲自包抓此案,经多次参与协调,最终由双方达成由路桥公司逐年清息还款的和解协议。茶坊综合厂拖欠下岗工人段锁的工资、养老保险费2.3万元,没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政法委书记拓改琴包抓此案后,敦促该厂主管部门县工业局一次性垫付段锁养老保险费1.5万元,并按月给付其适当生活费,使该案顺利执结。县级领导带头包案,使26件涉府、涉村和涉企积案在两周时间内得到了全部解决。

  对于长期避债的“老赖”和无可执行财产的“骨头案”, 富县法院严格落实“六定一包”责任制,并抽调10名法官、法警参与执行,他们放弃节假日,实施夜间行动等多种方法查找被执行人和可执行财产。苗某借女儿婚约向郑某索取财物1.4万元,法院作出返还财物的判决后,苗某长期外出逃避。春节期间,执行人员连续四天深夜潜入苗某家附近蹲守,找到了回家过年的苗某,迫使其将欠款如数付清。该院先后执行了12件类似积案。

  积极通过救助途径,解决了一些因无力履行职责而造成缠访不休的案件罢访。张某与李某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法院判决李某赔偿张某5.4万元,由于李某致残,无力兑现,而张某儿子肇事致死,本人年事已高,生活无着,长期上访。法院调解李某用4亩苹果园抵付3.4万元赔偿费,法院又挤出2万元予以救助,化解了此案。去年以来,富县法院在经费非常紧张的情况下,共挤出13万余元对20多件涉及特困群体的无可执行财产积案实施了救助,维护了社会稳定。

(赵春光 王玉刚)
责任编辑:延安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