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延长法院在县第二中学召开公判大会,对苏强(化名)等四名被告入校抢劫一案进行公开宣判,以抢劫罪判处四被告有期徒刑3年及3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对三名被告宣告缓刑。四千余名师生及群众参与旁听。
2009年5月11日晚,被告人苏强等四被告人预谋后进入延长县第二中学学生宿舍,采取暴力、胁迫手段,抢走十名住校学生现金、手机、饭卡等物价值1121元。鉴于四被告人作案时均未满十八周岁,也是初犯,并且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行为,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该院按照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对四名被告人从轻、减轻了处罚,对其中三名被告人依法宣告了缓刑。
此案是发生在第二中学校园的刑事案件,为了惩罚犯罪、教育他人,延长县法院将公判大会开在学校,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受到广大师生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