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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院长安东在延安调研时强调
抓学习抓调研抓服务 在审判实践中认真贯彻群众路线和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
作者:王玉刚  发布时间:2009-12-10 17:17:16 打印 字号: | |
  9月19日至20日,省法院院长安东带领省法院相关部门负责人,深入我市吴起法院、志丹法院进行调研,并赴旦八法庭视察干警的工作生活条件。市中院冯迎春院长陪同调研。

  听取吴起、志丹法院工作汇报后,安东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基础上,提出了三方面的期望和要求:一要抓学习,强素质,积极建设“学习型”法院。安东说,学习既是一种生活方式,也是一种思想境界。学习对提高法官素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不仅要学习法学理论和政治理论,还要学好哲学,掌握基本的方法论。同时还要向实践学,“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不断开拓法官视野。二要抓调研,便民讼,深入开展审判工作“五进” 活动。安东强调, 法官在当好裁判员的同时,还要更多地去承担社会责任,当好老师,当好“医生”,通过深入开展审判工作“五进”活动,不断拉近群众与法官距离,方便群众诉讼,实行阳光司法,减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神秘感。要通过“五进”活动的开展,把庭审活动延伸到农村、学校、企业、军营和社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广泛征求各方面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让群众帮助法院做好法院工作。当前,要重点做好审判工作进校园活动,争取深入辖区每所中小学校开一次庭,通过以案讲法,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三要抓服务,从“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高度出发,切实转变审判作风。安东强调,“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是法院工作的主题,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当前和今后法院工作的大局,各级法院要把个案的处理与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结合起来,以更加积极主动的态度,化解社会矛盾,实现案结事了,保障社会和谐。办案中,要坚持密切联系群众的群众路线和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深入开展征询旁听庭审公民裁判意见和建议活动,不断提高案件质量。他指出,自觉的意识就是一种文化,要通过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让制度性规定成为法官的自觉意识,用自觉的思想意识来推动审判作风的转变,树立起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

  安东院长同程拜谒了志丹陵,并向刘志丹将军敬献了花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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