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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人民司法优良传统 践行“三个至上”指导思想
冯迎春院长连线中国法院网与网友在线交流
作者:王玉刚  发布时间:2009-12-10 17:02:29 打印 字号: | |
冯迎春院长连线中国法院网与网友在线交流
  9月8日上午10时30分,延安中院院长冯迎春连线中国法院网“纪念人民法院建院60周年”院长访谈栏目,向广大网友介绍陕甘宁边区时期司法工作情况和以“马锡五审判方式”为主的人民司法优良传统,畅谈延安法院贯彻落实“司法为民”的具体实践,并与广大网友进行了在线交流。

  冯迎春院长谈到,以“马锡五审判方式”为代表的人民司法优良传统具体表现在:在办案作风上要求深入农村,调查研究,实事求是,了解案情;在办案方法上坚持巡回审判,就地办案,方便群众诉讼;在办案模式上坚持审判与调解相结合;在办案思想上坚持走群众路线,让群众参与断案。他指出,“马锡五审判方式”的核心是以民为本,是一种以解决纠纷为目的,在综合运用职权取证、就地审判、巡回审判和人民陪审等司法制度的基础上形成的审判方式。

  在谈到延安法院继承和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的具体实践时,冯迎春院长表示,长期以来,延安中院秉承司法优良传统,逐渐形成了一套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的具体措施:一是实施人性化立案,设立了导诉台,推出了人民法庭直接立案、预约上门立案、口头立案等简便的立案方式,并通过落实减、免、缓缴诉讼费等救济措施,确保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能打得起官司。二是推行巡回审判制度,在审理涉及农民、工人、学生、军人、残疾人权益案件时,尽量深入案发地进行巡回审判、现场开庭。三是进一步强化诉讼调解与和解工作,在通过调解打开当事人 “法结”的同时,努力化解当事人之间的“心结”。四是进一步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赋予当事人选择具体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的权利。五是贯彻群众路线,听取旁听审判群众意见和建议,将风俗习惯和社情民意作为裁判案件的重要参考。六是开展携卷下访活动,把阅卷与实地调查、开庭与庭外工作相结合,实事求是地调查了解案情,确保案件公正裁决。七是认真推行判前释明和判后答疑制度,在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的同时,努力增进其对判决的理解,确保案结事了。八是发动群众力量,通过“执行悬赏”、“执行联络员”等制度,查找被执行人和可执行财产,全力化解执行积案。九是延伸审判职能,加强对人民调解组织的指导,力求以简捷经济的方式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十是寓教于审,以案讲法,增强人民群众法律意识和诉讼能力。

  同时,延安中院还建立了案件回访制度,通过回访案件当事人,积极开展帮扶、帮教工作。通过推行马锡五审判方式,该院民事案件的调解率有了明显提高。全市法院2008年共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7596件,其中调解结案4854件,调解率达到了63.9%,黄陵法院店头法庭民事案件调解率甚至达到了98%,按期兑现率达到了95%。其次,涉诉信访案件数量明显下降,今年1—7月份,延安中院涉诉信访案件在去年的基础上,又下降了12.5%。

  访谈共进行了两个小时。冯迎春院长还与多名网友就信访接待、审判管理、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和民意沟通机制等问题交换了看法。
责任编辑:王玉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