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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刑事诉讼理念 提高刑事案件质量
延安召开全市刑事工作会议
作者:王玉刚  发布时间:2009-12-10 16:14:25 打印 字号: | |
  • 冯迎春院长大会发言
  • 全市法院刑事案件质量剖析会现场
  为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法院刑事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提高全市刑事工作水平,在延安中院的积极提议下,延安市委政法委于6月22至23日组织召开了为期两天的全市刑事工作会议。全市两级法院院长和刑庭庭长、检察院主管领导和起诉科长、公安主管局长、刑警队长和法制科长百余人参加会议,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曾岚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紧紧围绕延安全市刑事案件在侦察、起诉、审判各个环节存在的具体问题,全面分析了产生问题的思想根源、认识根源和体制机制根源,并对如何加强和改进全市刑事提出了明确的方向。会议首先由市委政法委、延安中院分别做了刑事案件评查通报和刑事案件质量通报,并从法、检、公各部门选派了三名具有丰富办案经验和深厚理论功底的业务骨干给全体参会人员分别针对各部门在刑事诉讼实践存在的具体问题,进行了全面的业务指导。

  延安中院院长冯迎春、延安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延怀、延安市公安局副局长石毅在大会上分别做了发言。冯院长在发言中紧密结合全市刑事工作实际,就如何准确把握刑事司法诉讼的政策原则、全面提高刑事工作质量和效率讲了五点意见:一是必须切实增强对刑事法律政策的政治认同和对司法为民的感情认同,在统一司法思想、转变诉讼观念上狠下功夫;二是必须牢固树立和切实增强证据裁判意识,在把好刑事诉讼的证据关上狠下功夫;三是必须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把好刑事案件的量刑关上狠下功夫;四是必须积极做好附带民事诉讼调解和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工作,在努力化解矛盾纠纷上狠下功夫;五是必须进一步加强刑事案件管理的长效机制建设,在确保刑事案件质量上狠下功夫。

  市委常委、政法委曾岚书记强调,全市公、检、法机关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原则,从侦察、起诉、审判各个环节上做起,齐心协力,团结一致,全面加强刑事工作,全力提升刑事案件质量,努力为平安延安、和谐延安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会后,延安中院特意组织各基层法院院长、刑庭庭长开展了为期半天的刑事案件质量剖析会。与会同志畅所欲言,分别就刑事审判实践中存在的一些具体问题进行了相互交流和探讨,在此基础上,从审判协调沟通机制等程序和实体等方面形成了广泛的共识。
责任编辑:王玉刚